发布时间: 2024-11-22
公示﹝2024﹞104?号
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对于开展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》(内农牧机发〔2023〕21号)要求,我区对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产物开展了第四批形式审核工作,共审核1337个产物。审核通过产物1316个(见附件1),其中审核通过但需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物6个(见附件2)。审核不通过产物21个(见附件3)。
公示日期:2024年9月14日—?9月?18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、书面形式(个人应签字,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,同时注明联系方式),扫描反馈至指定邮箱,逾期未反馈意见,视为无异议。公示期满后,审核通过且无异议产物将进行公告并导入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,有异议的产物按工作程序完成复核及相关操作。本批次公示需要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物,具体要求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对于对部分归档机具实行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》(内农牧机发〔2022〕464号)执行,提交演示评价通过材料后,导入申请办理服务系统。
邮箱:苍尘苍箩产迟蔼126.肠辞尘
联系电话:0471-43149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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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